案情簡介:
王棋,藍田縣華胥鎮(zhèn)張家斜村原村委會主任。2012年王棋通過威逼等不正當手段迫使原6組組長辭職,自己當選。同年4月王棋與張若飛、張若池兄弟因向一工地供應材料產生矛盾,聚眾斗毆,張若飛落敗,造成了較大影響。王棋為了長期把持基層政權獲取更大的利益,先后將張迪等人籠絡至其身邊。2015年4月王棋讓張迪等人通過向村民發(fā)放禮品、請吃飯等不正當手段操縱選舉,當選村委會主任。為達到斂財目的,王棋利用村主任身份,糾集張迪等人,以承攬工程、承諾當村組干部、發(fā)放工資等利益相誘,把持基層政權,強攬工程,毆打群眾,實施一系列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,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。
處理結果:
西安市灞橋區(qū)人民法院經審理,依照《刑法》規(guī)定,以王棋犯聚眾斗毆罪、尋釁滋事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處罰金20萬元。其余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又六個月不等。多名被告人不服,提出上訴。經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,原審判決定罪準確,量刑適當。于2019年4月2日終審裁定: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本案已經發(fā)生法律效力。本案系一起典型的把持基層政權,破壞選舉,強攬工程的黑惡案件。
(區(qū)委依法治區(qū)辦供稿)